【异域甘南.禅心色达】麦积山/官鹅沟/腊子口/拉卜楞寺/扎尕那/观音镇/色达/九曲黄河第一湾/ 花湖/红原大草原/阿万仓湿地/莲宝叶则/娘玛寺转经筒/桑科草原8天
线路编号:L1006123 线路编辑:桓导旅拍 [ 郑州 多地收客]
线路特色

② 舒适旅途 —精选豪华旅游车
③ 景区无忧—赠送花湖观光车+九曲观光电梯+ 麦积山观光车+官鹅沟观光车
④ 品质保障—严格筛选当地空调旅游车;全程 24 小时管家式服务,专业导游服务!
⑤ 100%真纯玩/0购物/0自费/0必消景交/0擦边

出发日期及价格
2025年08月 | ||||||
---|---|---|---|---|---|---|
SUN日
|
MON一
|
TUE二
|
WED三
|
THU四
|
FRI五
|
SAT六
|
|
|
|
|
|
1
|
2¥ 3780余位9
|
3
|
4¥ 3780余位9
|
5
|
6¥ 3780余位9
|
7
|
8¥ 3780余位9
|
9
|
10¥ 3780余位9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
|
|
|
|
|
![[火车] [火车]](/Content/Themes/Base/common/Images/ico/train.gif)
家乡乘车抵达羲皇故里天水。出站后由我社安排接站服务(司机师傅会提前一天打电话或短信通知)
温馨提示:
1.今日抵达天水后接站司机会在车站迎接,请每位游客务必保证手机畅通,跟工作人员联系,不要随便和陌生人交流,不要跟陌生人随意走动,我社接站司机确认身份后才上车。(接站服务为我社免费赠送,不用不退费,也不换等价商品)。
2.司机或导游将在出发前一天17:00-22:00之间短信或电话联系您接车时间,请您保持手机畅通,若超时未通知,可拨打我社24小时紧急联系人电话。
舌尖上的天水:
推荐您到麦积区一马路夜市,打卡热辣滚烫的天水麻辣烫!!这里有呱呱、面皮、面鱼、浆水面、打卤面、鸡丝碎面、牛肉扁食等小吃美食,或者您可以来一碗天水杂烩:天水杂烩是把鸡蛋清和蛋黄搅匀,摊成薄饼。取鲜五花肉剁碎,放入盐、粉面、花椒后拌匀,加在两层薄蛋饼中间压平,上蒸笼蒸熟,切成条形,做成夹板肉。以夹板肉为主,配以响皮条、丸子,浇上鸡汤,撒上葱花、香菜、木耳等,盛入汤盆,量足汤多,荤素搭配,边喝边吃,不油不腻,味道鲜美。
-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天水
![[汽车] [汽车]](/Content/Themes/Base/common/Images/ico/vehicle.gif)
![[汽车] [汽车]](/Content/Themes/Base/common/Images/ico/vehicle.gif)
早餐后前往参观【官鹅沟】(门票已含;含必消观光车65元/人,保险5元/人):
官鹅沟有九寨归来不看水、看水就看官鹅沟之美誉;境内13个大小不等、形态各异的湖泊,尤如一串绿色的珍珠镶嵌在沟内,湖水清澈透底,随湖底地貌高低呈不同颜色,那些倒映在湖中的古树像一条条巨龙卧在湖底;
蓝天白云和青山古树,映入湖中,使天地浑然一体,湖泊星罗棋布,青山绿水相互倒影,十几道瀑布风情万种,体验羌族风情等;鹅嫚沟景点分布忧为突出,长达10多公里色彩斑斓的湖泊,松柏茂密的原始森林,最深处为高山草甸和终年不化的雪山,沟内山岭重叠,幽谷纵横,青山碧水,奇峰怪石,瀑布飞溅,草甸雪山,湖泊激流,古木参天,悬崖峭壁上有许多形态各异,妙趣横生的岩石构造,被专家誉为最有观赏价值的地质公园。
参观【腊子口纪念碑】(游览0.5小时)
腊子口是川西北进入甘肃的唯一通道,是甘川古道之“咽喉”。
1935年9月15日,党中央、毛主席率领红一方面军一、三军团和军委纵队离开俄界(今迭部县高吉村),沿白龙江东岸向腊子口前进。
一军团第二师四团为先遣团,与国民党新编十四师鲁大昌部进行了殊死博战,终于17日凌晨3时左右,胜利攻破了鲁大昌部重兵据险扼守的天险腊子口,打开了中央红军北上进入陕甘的通道。
晚上抵达迭部安排入住酒店。
舌尖上的迭部美食:藏包、炮仗面、蕨麻肉、迭山羊羔肉、迭部羊肚菌等。
温馨提示:
1.初到甘南地区,由于地区海拔较高,不建议游客饮酒,剧烈运动跑、跳等。以免引起高原反应。(吸烟的游客们,请不要怀疑您的打火机坏了,去周边商店购买高原打火机使用)
2.旅游旺季车辆增多,有可能会堵车,导致用餐时间较晚或抵达酒店入住的时间较晚,敬请理解。
3.途中红景天、御寒衣服售卖点、沿途休息站(加水点,厕所)小卖部不属于购物店范围请根据自身情况谨慎购买,并索要票据。
4.本行程沿线用餐及住宿硬软件条件较大城市相对有限,请不要以大城市的同等标准来衡量;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若对卫生条件比较在意,游客请自带洗漱以及毛巾等个人用品。
5.沿线餐饮质量很差,不吃不退,请游客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另途中用餐时间难于掌握可能餐时间会较早或较迟,游客可以自己准备饼干、朱古力等高热量干粮,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起水土不服,请自备常用药品)。
- 用餐:早餐:含中餐:含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唐克/ 红原
![[汽车] [汽车]](/Content/Themes/Base/common/Images/ico/vehicle.gif)
![[汽车] [汽车]](/Content/Themes/Base/common/Images/ico/vehicle.gif)
早餐后前往【扎尕那】(门票已含,游览2小时)
“扎尕那,又名扎尕拉,是一圈俏丽的崖壁包裹中的一个藏族小村寨,风景秀丽奇幻,是整个甘南藏区风光尤为优美的地方之一。
其中最为核心的景点仙女滩实际是大片的草甸,野花盛开,绿色的草甸点缀黄色、白色、粉色的野花,一眼望去,美不胜收,而对面的藏族村寨达日村后有一块视野开阔的观景台,适合俯拍全村。可以看到整个村庄和后面奇幻岩壁的全貌,所有的房屋都是古老的木制房顶和土墙建筑,显得古朴安详,在崖壁包裹之下构成美丽的画卷,也是拍出好看照片的绝妙之地。
后前往若尔盖参观【花湖】(门票+景区环保车已含游览约2小时)
又名“麦朵湖”,因湖面五彩斑斓而得名,花湖生态旅游区位于若尔盖县西北部之热尔大草原腹心,是热尔大草原上的一个天然海子。花湖是热尔草原上最美的湖,同时也是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的一部分,全国最大的黑颈鹤栖息地,被评为“中国最美的湿地”(中国国家地理杂志)、“中国黑颈鹤之乡”,享有“最佳休闲旅游目的地”“最佳婚照摄影目的地”“最佳自驾游目的地”等多项美誉。
乘车前往若尔盖游览【黄河九曲第一湾】(门票+观光扶梯上行已含,游览2小时)。
天下黄河九十九道弯,最美的自然景观要数第一弯和壶口瀑布。这两处景观被誉为神奇的九曲黄河立体大乾坤地图,它是黄河流经这两处景观时形成的一个S形大弯道。它与藏族本教("卍")和藏传佛教("卐")的"生命轮回"或者"日月轮回"学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黄河九曲第一湾发源于巴颜喀拉山(海拔4500米)之黄河,流经四川省境内,在若尔盖县唐克乡索克藏寺院旁形成的著名景点。黄河在此横切径为300米,白河横切径为400米。黄河于此段流程中,为四川与甘肃之界河,河西为甘肃,河东为四川。黄河自甘肃一侧来,白河自黄河第一湾湾顶汇入,型如"S"型,黄河之水犹如仙女的飘带自天边缓缓飘来,故此地称九曲黄河第一湾。
温馨提示:
1、多饮水。高原空气湿度低,人体容易脱水,加上血红蛋白增高,导致血液黏稠度增加,极易形成血栓,引发心脑血管意外。因此,要不断少量喝。戒烟。香烟产生的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是氧气的250倍至300倍,大量抽烟会明显加重高原反应。
2、若尔盖草原早晚温差大,所以衣着一定要注意保暖。高原日照强烈,游客最好能带上相关雨具、墨镜、防晒霜并注意做好保暖工作。在高原地区,发现有人中暑,应尽快将其移至阴凉通风处,抬高头肩部半躺下,脱掉外衣用水湿润患者内衣,不停扇风并用冷毛巾擦拭患者身体使得患者的体温降低。患者清醒时,应给他补充水分。不可暴饮暴食,晚餐时尤应注意不可过量,以免增加胃肠道负担,使心肺受压,造成胸闷心慌。睡眠可采用半卧位,以减轻心肺负担。
3、高原山区建议不要喝酒。在高原地区最好不要饮酒,尤其是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饮酒会加重人们心脏和血管的负荷。
- 用餐:早餐:含中餐:含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唐克/ 红原
![[汽车] [汽车]](/Content/Themes/Base/common/Images/ico/vehicle.gif)
![[汽车] [汽车]](/Content/Themes/Base/common/Images/ico/vehicle.gif)
早餐后参观【红原大草原】
地域辽阔,自然景观独特,资源丰富,素有高原"金银滩"之称。红原大草原是花的世界、草的海洋,风情独特,气象万千。当年红军长征时曾经过这片草原,并在此休息、驻扎。
后浏览【观音桥镇】
这里被称为圣地秘境度假天堂,站在小镇,仰望山上的绰斯甲观音庙(小布达拉宫之称)在俯瞰观音镇,360 度美景,圣地秘境由此而来,很多人把这里作为进藏的第一站,小镇虽然不大,但是风景很美,绰斯甲观音菩萨名声远扬四海,朝拜者甚众。众多高僧大德朝拜过土基钦波。贡唐活佛和当祥则堪布为观音菩萨取过甘露水。
1982 年班禅大师曾亲笔写信关心观音庙。观音庙供奉众多神像佛像,收藏有大藏经、唐卡、法器等众多文物,观音庙以灵著称于世,是众多信徒心中的圣地。
- 用餐:早餐:含中餐:含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色达
![[汽车] [汽车]](/Content/Themes/Base/common/Images/ico/vehicle.gif)
早餐后前往参观【色达五明佛学院】(游览全天往返运输车票已含)
世界上最大的藏传佛学院,天上佛国,人间色达,一个缺氧而不缺信仰地方,一生必去的的神圣之地,在海拔 3900 米以上的重重群山环绕之中,沟里的僧舍,簇拥着辉煌的寺庙和佛堂,以佛学院的大经堂为中心,密密麻麻搭满了四面的山坡,不计其数的绛红色小木屋,延绵无数,一眼望不到头。
这些红色小木屋,是数千名僧侣和尼姑的住所。形成了一座壮观的小山城,庞大的阵势常常会让初次到色达的人目瞪口呆,任何一张照片都很难表达出身临其境的震撼,这是千百年来在此修行的僧众亲手搭建起来的山间奇观,身处期间,满满的都是虔诚与信仰。无论你是为了摄影而来还是为了了解藏传佛教而来,在这里都会得到满足,感受到虔诚与震撼。
结束后赶往阿坝入住酒店
- 用餐:早餐:含中餐:含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阿坝
![[汽车] [汽车]](/Content/Themes/Base/common/Images/ico/vehicle.gif)
![[汽车] [汽车]](/Content/Themes/Base/common/Images/ico/vehicle.gif)
早餐后乘车赴【莲宝叶则】 (首道门票已含,游览约 3 小时)
又名石头山,地处青藏高原东南部莲宝叶则山为青藏高原上雄伟的巴颜喀拉山支脉果洛山的余脉,海拔在3500 米至 5369 米之间,最高峰 5369 米,终年积雪。是藏区著名的神山,位居藏区十大神山的第八位,安多地区众神山之首。是当地藏民们顶礼膜拜的神山圣地。有扎尕尔措、磐石、柏香海、盆景滩、落霞湖、草甸花海等自然景观,是以奇峰异石、冰川遗迹、雪山湖泊为主的生态旅游景区。
后游览【阿万仓湿地公园】(门票已含,游览约 1 小时)
是我国著名湿地若尔盖、尕海、曼扎塘湿地的核心区。位居‘’中国最美的五大草原湿地“第一名。这里因水泻不畅而形成很多汊河和沼泽,使这片广袤的草原水草丰茂牛羊肥壮。天然自成的优质草地,是一片原生态的、苍凉而壮丽的草原。
后游览【娘(宁)玛寺转经筒】(游览约 0.5 小时)
该寺是由康区多·知钦寺(宁玛派一著名寺院)的喇嘛旺达尔所建,年代不详。甘南玛曲阿万仓宁玛寺大藏经转经筒,平台四周为 A 级汉白玉栏杆,转经筒高约 50 米,重量约 300 吨,转经筒筒身部分为钛金制作,外部镶嵌浮雕佛像,花纹贴纯黄金金箔 1160 平方米,内部藏有经书约 11 万册,是甘南藏地最具有代表意义的建筑,目前正在申报世界最大的大藏经转经筒吉尼斯纪录。
- 用餐:早餐:含中餐:含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合作/碌曲
![[汽车] [汽车]](/Content/Themes/Base/common/Images/ico/vehicle.gif)
![[汽车] [汽车]](/Content/Themes/Base/common/Images/ico/vehicle.gif)
早餐后之后前往 【美仁大草原】(游览 1 小时)
这里是青藏高原特有的高山草甸草原地貌。地势平缓、景色奇特,风格迥异,置身其境,让人感受到高原草地的辽阔和雄浑。同时大草原上牛羊成群,座座帐篷,纯朴的民情,辽阔的草原。
途经【桑科草原】(游览约 30 分钟)
属于草甸草原,平均海拔在 3000 米以上,草原面积达 70 平方公里,是甘南藏族自治州的主要畜牧业基地之一。
乘车前往夏河县游览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寺院之一【拉卜愣寺】 (门票已含 游览 2 小时)
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藏语全称为:“噶丹夏珠达尔吉扎西益苏奇具琅”,意思为具喜讲修兴吉祥右旋寺。简称扎西奇寺,一般称为拉卜楞寺。整个寺庙现存最古老也是唯一的第一世嘉木样活佛时期所建的佛殿,是位于大经堂旁的下续部学院的佛殿。
后赶往天水入住酒店
拉卜楞寺行程小贴士:
1、景区内及附近山林禁止吸烟
2、宗教场所限制游客携带 60 厘米以上长香进入寺内,请勿购买超标香。
3、在您燃香祈福时,请注意身边其他游客的安全,防止烫伤。
4、景区内花木多为保护树种,请不要攀折。
5、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殿堂内佛像禁止拍照。
6、转经筒一定要顺时针转,转经廊也要顺时针走。
- 用餐:早餐:含中餐:含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天水
![[汽车] [汽车]](/Content/Themes/Base/common/Images/ico/vehicle.gif)
早餐后,乘车前往游览【麦积山】(首道门票+电瓶车已含,游览时间 2 小时)
世界文化遗产,国家 AAAAA旅游景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四大石窟之一。它是小陇山中的一座孤峰,高 142 米,因山形酷似麦垛而得名。麦积山石窟始建于 384-417 年,存有 221 座洞窟、10632 身泥塑石雕、1300 余平方米壁画,以其精美的泥塑艺术闻名世界,被誉为东方雕塑艺术陈列馆。麦积山石窟保留有大量的宗教、艺术、建筑等方面的实物资料,体现了千余年来各个时代塑像的特点,反映了中国泥塑艺术发展和演变过程,丰富了中国古代文化史,为后世研究我国佛教文化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史实。
后根据返程时间安排送站。欢乐的时光总是匆匆而过,伴随着欢声笑语,我们的旅途也将在这里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这一天您将乘车返回温馨的家根据您的车次时间送您前往车站,祝您一路平安!我们下次旅途再会!
温馨提示:
1.酒店退房时间为 12:00 请在酒店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房手续,由于客人自身原因延迟退房产生的额外费用敬请自理。退房前请仔细清点行李,以免有物品遗漏在酒店。
2. 如果您回程的时间较晚,您可以把行李寄存在前台后进行市区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时请注意安全,合理安排和规划好时间,以免误机/误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用餐:早餐:含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费用包含】
旅游交通:
1.2-12人安排5-19座小车及中巴车型,12人起安排30座以上大巴车型。保姆车产品 15人以上安排 2+1保姆车.
2.普通38座旅游大巴限34人内,普通48座旅游大巴限44人内。
3.2+1保姆车产品,根据实际人数选配19-34座2+1车型。
4.每人可带一件24寸行李箱+1个背包。
住宿标准:全程携程三钻酒店
景点门票
首道门票:麦积山+观光车、扎尕那、花湖+景区观光车、九曲+上行电梯、官鹅沟+景交、拉卜楞寺、阿万仓湿地、莲宝叶则、色达往返运输车票(所有门票折扣不退);
保险服务:旅行社责任险(保额 10 万元/人),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用餐标准:全程含 6 正 7 早;早餐:酒店内早餐(个别酒店早餐为打包路早);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不足十人则按比例减少菜品数量和分量,沿线餐饮质量很差,不吃不退请游客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另途中用餐时间难于掌握可餐时间会较早或较迟,游客可以自己准备饼朱古力等高热量干粮,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起水土不服,请自备常用药品)。
导游服务:持证专业优秀导游讲解服务,10 人以下无导游服务
【特殊要求】
1.1大人带1儿童不接受拼房,需补单房差
2.小孩车餐报价针对1.2米以下小孩,车餐景报价针对1.2米-1.4米小孩
3.甘南九寨均属高海拔地区:
69周岁以上老人参团需有亲属陪同并提供健康证明。
75周岁以上老人谢绝参团。
【备注】
1、西北大部份酒店无三人间和加床(若参团人数为单数或单男单女的游客,我社协调拼房, 如不能拼房则客人现补单房
差。藏区和青藏高原地区沿线住宿硬件和软件条件都有限,请不要以城市的标准来衡量,敬请谅解!是非国家旅游局授牌
的星级酒店,仅指旅行社行业内部评称,特别告知!地区特殊,酒店服务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上岗;因特殊气候酒店易潮
湿,行程内酒店住宿押金均为客人自付自退。
2、根据行程安排,我社有权调整入住酒店顺序!、
3、本线路价格为团队行程综合旅游报价,持有任何优惠证件的游客均不再享受景区门票的优惠政策,行程所列赠送项目,不用不退。
【报价不含】
1、 不含单房差(西北大部份酒店无三人间和加床,若参团人数为单数或单男单女的游客,我社协调拼房,如不能拼房则
客人现补单房差。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故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中学大专本科学生及60-69岁退220元;70周岁以上退350元;产生门票的超高儿童,门票及景交加460元。
问:行程中所标识的地点都能到达吗?
在没有不可抗力情况下、修路等影响通行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到达的。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不能通行了,领队会另行安排其它不错的地方。
问:怎么报名?
直接在线报名即可。
问:报名后怎么联系?
出发前2天18:00前我们会通知集合事宜。请务必保证电话号码填写正确并保持畅通。
问:可以给我们单独安排吗?
可以,必须满12人
问:报名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
全国所有景区办理门票全部要求实名,给你办理旅游意外险,同样需要正确的姓名与证件号,千万不要错,错了进不去景区,保险无效不退费。
请在系统报名时按照要求填写完整信息,以便办理门票与办理保险。
问:参加活动出游需要带什么东西?
1、身份证以及相关优惠证件
2、充电器、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3、厚衣物,甘南昼夜温差较大
4、个人常用药品
问:我朋友想一起去,但是晕车,适合不适合?
如果晕车严重不合适,所以严重易晕车的报名时需自行斟酌,轻微晕车的不影响。
问:报名后如果自己临时有事情不能不能退出?
有事情肯定是可以退出的,只不过会有费用的损失,费用如何损失的本次活动按照此规则。
1、出发前7天提出退出,费用原路退回,不扣任何费用;
2、出发前5天提出退出,费用扣除20%;
3、出发前3天提出退出,费用扣除50%;
4、出发前48小时内提出退出,费用扣除70%;
5、出发前24小时内提出退出,费用不退。
6、若自己有事情去不了,可以找人顶替,费用没有损失。
甘南旅游特别说明:
1.此线路经过地区多为少数民族居住地,请游客尊重当地民俗风情;
2.甘南平均海拔 3000 米以上,属高原气候、温差大、空气稀薄、不宜做剧烈运动,不宜喝酒,游览景区时需穿旅游鞋;建议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者,不宜参加甘南旅游;
3.日照充分游览时间需备太阳伞、太阳镜、丝巾、护肤霜、防晒霜、唇膏、晕车药等;
4.如遇因人数不足,具体景点可因抵离时间相应调整;旅行中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滞留,超出费用客人自付;
5 初次进入高海拔地区,请游客带足保暖衣物,注意身体谨防感冒,应多休息多饮水,正常高原反应(如头疼、失眠、胸闷、心慌等)稍作休息,建议自带部分防止高原反应的常用药品(如氨茶碱、复方阿司匹林、维生素 C、EB1、B6 等)。
有事情肯定是可以退出的,只不过会有费用的损失,费用如何损失的本次活动按照此规则。
1、出发前7天提出退出,费用原路退回,不扣任何费用;
2、出发前5天提出退出,费用扣除20%;
3、出发前3天提出退出,费用扣除50%;
4、出发前48小时内提出退出,费用扣除70%;
5、出发前24小时内提出退出,费用不退。
6、若自己有事情去不了,可以找人顶替,费用没有损失。
1、如产品确认单或补充条款中的约定与旅游合同主协议不一致的,以产品确认单或补充条款为准
2、我们对不同人群有不同的报名要求与限制,请在预订旅游线路前务必查看完整并理解,详细内容请点击【人群限制】
3、如果您预订前考虑到自己后面可能会进行更改或取消,请务点击查看【退改须知】
4、您可能想知道当你预订后,自己接下来如何与我们联系、请点击查看【预订流程】
5、如为多人出行,预订人/旅游者代表确认已征得其余全体出行人同意作为本次旅游签约代表,受托人在旅游合同及其附件上的签字全体委托人均予以认可。如您未取得授权,请不要代为预订下单/签署合同
6、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您提供信息错误而造成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在河南郑州途柒旅行社有限公司网站平台报名旅游,请查看以下条款
一、确认出行安排:签约后、旅游者解除的,给旅行社造成损失(该损失可能会涵盖旅游费用的大部分),该损失需由旅游者承担。
二、有效身份证件: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旅游合同,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乘机等手续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三、游客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游客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旅游合同及附件到旅行社进行变更,以便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如信息不符,我社有权拒绝接待,由此造成的我社的经济损失由游客承担。
四、健康说明:
游客需充分了解相关线路的旅游交通(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目的地天气、海拔、气候等等情况,确认自身条件能够适应并等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服用药物的,请随身携带并带足用量。
本社提示:报团客人需身体健康,承诺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参加旅游活动。
五、因个人隐瞒即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旅游目的地当地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1、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
2、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近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并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3、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六、安全防范:
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七、旅游保险说明:
旅行社已经购买了责任险,旅游者报名时可要求旅行社代买或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发生意外伤害时,以保险公司保单约定责任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游客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的相关手续。
八、必须严格遵守行程内景点安排的游玩时间!行程先后顺序在实际游览中可能会调整,但景点不减少。
九、特殊情况解约:
1、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国家地区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严重危害及旅游者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返还旅游者。
2、节假日如遇景区门票政策临时涨价,我社提前2个工作日提前通知已经报名的游客,涨价的费用由游客补交。
十、第三方责任告知:
1、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个人消费:非旅行社行程安排的购物点、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
十一、失信人报名
请报团时务必告知详情;如游客属于失信人而报团时没有向旅行社提前说明,因客人失信人身份未能出发,所产生的实际损失(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等)需要由该客人承担。
本人同意已详细阅读以上风险告知及安全提示内容,同意并遵守旅行社的调整与安排,并以此为合同副本。
河南郑州途柒旅行社有限公司遵守并维护《旅游法》,合法经营,请各位在报名时认真看本《旅游法》详细条款。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 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 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 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 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 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 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 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 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 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 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 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 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旅行社的权利
1. 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 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 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 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 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 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旅行社的义务
1. 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 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 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 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 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 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 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 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 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 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 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 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 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 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 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 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 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 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 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 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 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 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 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 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 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 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 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 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 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 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 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 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 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 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 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 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 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 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用户点评
综合满意度
95%
基于1人评价
- 行 程:
-
- 80%
- 导 游:
-
- 100%
- 交 通:
-
- 100%
- 住 宿:
-
- 100%
只有预订过此产品的用户才能参加点评
- 客户满意度
- 95%
- 久至2025-07-04 14:52
- 行 程:很好
- 导 游:满意
- 交 通:满意
- 住 宿:满意
- 舒适
- 宽敞明亮
- 很有特色
在线咨询
- 咨询内容:
- 一个大人带两个小孩,小小孩7岁,可以参加吗?需要注意什么?
- 2025-07-04 14:53
- 客服回复:
- 可以的,不过两个孩子的话要照看好孩子,特别是爱动的孩子。 可以让带孩子帮忙看着小孩子。 你们住宿的时候建议一个标间两张长的就行,让两个孩子一起。 7岁孩子应该不到1.2米吧,价格也是不一样的,在费用说明中有专门的说明,请注意看一下。
- 2025-07-04 15:04
相关线路
-
¥158起
-
¥298起
-
¥498起
-
¥598起
-
¥1180起
-
¥168起
-
¥498起
-
【私享江南·夜上海】乌镇│木渎│夜游南浔│杭州西湖│南京中山陵双汽4日游
¥598起
-
¥598起